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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浏览字体:[      ]

重要提示:

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我行控股股东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重组了本行17户不良贷款资产包,与我行签订了《不良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委托本行负责上述不良贷款资产包的清收处置工作,并根据《不良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规定,每半年与本行进行一次委托代理费清算。

本次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行清算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1月1日-5月31日委托代理费,其中2023年下半年委托代理费43.3万元,占本行2023年末资本净额的1.34%,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交易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另外2024年1月1日-5月31日委托代理费150.71万元,占本行2024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4.33%,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交易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4527.62万元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64.89%,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公司应为本行的关联方,该关联方与本行开展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次发生的委托代理费收取属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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