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物价局坚持“阳光物价、民生至上”理念,注重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公开涉企收费项目标准、调控疏导价格矛盾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等措施,有力促进了发展环境的优化。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除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及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和确定的收费标准,以及授权市级确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设立面向企业和社会的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按下限核发收费许可证。
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收费行为,不准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不准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组织并收费,不准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价格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强买强卖、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
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12358举报电话、政务热线、互联网、广播电视、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了解企情民情,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答复率达到100%。
增强服务效能。开展“五查五看”作风整顿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服务标准体系。